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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材料

第三节 建筑材料


一、木材
  1985年经建场时留下的木材加工厂从迎春、东方红林场购的红松元木,用圆盘锯加工楼房门窗料和平房屋架料,到1994年为加工建筑1.7万平方米楼房和平房所需木料累计加工元木10.3万立方米。同时制作了550套学生课桌椅和制作228台件家具所用的木料,创产值(1980年不变价)266万元。
  二、红砖
  1985年楼房建筑对红砖抗压力和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建三江地区的红砖抗压力达不到要求,全部从远距农场185公里的富锦县向阳川砖厂购进。
  1991年利用锅炉炉灰渣试制空心砖获得成功,并在28、29号楼前盖了两栋600平方米生活用仓房。1994年以后公用建筑没有楼房,红砖可以就近从同江砖厂,前进砖厂购买。
  三、水泥
  1985年建筑用水泥全部从外地购进,远到辽宁省,近到省内水泥厂家。主要以垦区小岭水泥厂的水泥为主。因为水泥市场比较紧张,所以要向国家申报计划,计划内的价格低于计划外价格,因此当时尽可能使用计划内水泥,只有少量的不足部分采购议价水泥。
  四、江沙
  1985年建筑所需江沙、石料,从勤得利农场东北部黑龙江流域的滩涂采集,不用支付费用就可以运回。石料从胜利农场荒山采结,用装载机车直接运回,1995年国家有“四荒”开发政策之后,采伐江沙、石料被个人承包。江沙和石料价格由每立方米30元到1998年的每立方米70元,因此增加了建筑成本。
  五、钢材
  1985年建筑用钢材,根据基本建设计划由国家调拨,不足部分物资部门议价采购。1994年因平房工程除基础用少量钢材之外,基本都不用钢筋。所需钢材由建筑部门在市场购买。1998年以后钢材市场放开,基本满足需求,建筑所需小五金由物资部门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