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小城镇建设1980年洪河建场时是由农垦勘测设计院按小城镇规划设计建设的。经过5年建设实践中,对原设计规划建筑物位置稍作修改,但对建筑物标准没有变动。
1985年场区小城镇建设初步形成集生产、生活、商业贸易、文教卫生为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齐全的小城镇。1988年以后着力完善、提高管理功能,先后在场区中学至锅炉房街心路段与井字街道浇铸混凝土路面连接起来。方便职工茶余饭后散步在平整的路面上,也方便学生夜间上学的行走。
1986年由5名青年女职工组成种花草小分队培育花苗、种植花草。在场区每条街道两侧全部种植垂柳、丁香、金老梅等花木。使场区形成绿化、香化、美化的“花园式小城镇”。1997年为了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拉动非国有经济和社会化服务,把建设投资主体转向个体工商户,由职工个人投资168万元在商业中心区开发建设7栋商住楼。楼上为家居、楼下为商业门市房,为小城镇建设增添了商业功能。
1992年投资17万元架起场区至二抚路一公里路段两侧水银路灯,2002年又投资20.6万元将原有路灯改造为街心路灯,场区内井字路旁安装上庭院路灯,时值夜晚灯火通明,呈现小城镇优美的夜景。2002年又投资147万元将场区至二抚路一公里路段铺设水泥路面13150平方米,投资7万元在文化宫后空地修建一座街心公园,点缀亭台和林间小道,满足人们的需要。外界人士到农场参观时称之为“世外桃园”。
1995年被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评为“省八十年代标志工程”。
1999年坚持“规划一张图”制度,确保小城镇建设总体布局。学习张家港、华西村等地区先进经验,走“义务建、制度管”的路子。先后出台了《农场小城镇建设若干规定》、《居民文明公约》、《环境管理十不准》,不断提高和完善小城镇管理水平。2001年黑龙江省小城镇建设现场会议在农场召开,副省长马淑洁主持会议,并对洪河小城镇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2002年省农垦总局,分局根据国家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精神,要求各农场于2003年完成为期17年小城镇总体规划编修工作,此项工作为建设具有现代化小城镇发展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房屋建筑统计表
(2002年)
表2-18 单位:平方米
续表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