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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运输

第三节 运输


1985~1994年间农场收缴的任务粮,由农场统一组织12吨载重汽车运输,平均每年运输大豆8000吨左右,只要粮食处理中心出粮准确无误,仅二至三天就完成全部出口任务。商品粮出售至前进火车站30公里短途运输采用短途运输汽车,车板交货。长途运输依靠火车,一般运费为汽车每吨30元,火车每吨16元。火车运输有时需要押运员,有时与货主签订购销合同无需押运。通过银行异地结算粮款,交粮、售粮运费由农场统一结算。
  1994年3月之后,农场改革力度加大,将一至六作业区统一经营改为家庭农场经营,任务粮(地租粮)由农户直接上交粮中。田间运输有的用自用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及一些小型汽车,有的种粮大户还要用大型载重汽车。1998年大雪封住田间道路,农户交粮困难,农场组织推土机、装载机等力量清雪开路,并统一组织汽车运力抢运田间的粮食。这个时期农场出口补贸粮及商品粮销售的运力也全部用个体私有汽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