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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营

第二节 经营


一、客房 1985年买断佳木斯档案馆楼房1498平方米,价值80万元。开业前装修客房30间设置床位80张、任用服务员3名。客流以建三江管局内各农场到佳木斯办事人员,农场职工办事人员流量居多。1989年洪河驻佳办事处扬誉垦区各农场,来办事处住宿的客流量也随之增加,经济效益也一度较好。1991年垦区受洪涝灾害,农垦资金非常紧张,各场出台控制外出差旅费报销政策,客房收入急剧下降,经营达不到收支平衡,为此进行内部结构调整。1994年部分房间租给佳市前进区公安分局;1995年与佳市教育部门联系,出租房间办各类学习班,把三间大房改为教室,把客房作为学生宿舍。先后接待了由市卫生局开办卫校中专班,市老年大学办财务会计班,“明天”电脑公司电脑班,市美术学校美术班,缓解了经济状况。1998年国家整顿治理私自招生办各种学校,客房处于闲置状态,再没有出租房间。1994年以来,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大农场对外经济活动相对减少很多,到佳木斯办事明显减少,驻佳办事处的经济处于低谷,濒临倒闭的危机。1997年农场派一名副场长带队,组成有财务、基建、政研、水暖工作组进驻办事处,对其经营和房产进行评估。经农场研究决定办事处解体,1999年把各客房的家具运回农场停止营业,主楼客房变卖123万元。
  二、商业 1985年成立办事处时就设立一个小卖部经营副食品。1989年扩大小卖店营业室面积,扩大商品经营范围。1989年随着农场场直单位深化改革的形势在场部成立“佳办商店”,营业面积240平方米,营业员4名。年销售额达到160万元,经营利润16万元。这个商店的建立,由于进货渠道为佳木斯市原因,为丰富洪河商品市场,平抑市场物价起到积极作用。
  三、餐厅 1985年建立食堂,经营面积124平方米,炊事员2名,主要满足住宿客人和独身职工就餐,餐厅经济效益不是太好,经营亏损从商业利润弥补。为招揽生意,1988年把餐厅承包给聂宏岚经营,因其经营不当交回办事处。1995年租给学校办学,餐厅主要为学生用餐服务,收支基本平衡,主要是依靠出租房间获取效益。1998年将餐厅向社会招标租赁,收取部分租金维持经济。1999年随主楼一并变卖给永红区检查院。
  四、锅炉房 1994年整修锅炉房146平方米,开始对外供暖,供给佳木斯制药厂家属房800平方米的取暖,每年创收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