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主管理
第二节 民主管理
一、民主管理机构
2000年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张维明阎喜成周培强史德慧李建辉姜新宝于宪增姜学峰张万昌黄秀章迟长禄李桂华刘守军杜春王汉军王立峰高彦彬高峰佟建华宋建军曲桂珍刘青志王雅君孙思义于传柏谭众业赵辉。
二、企业民主管理
1988年推行场长负责之后,建立健全了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制定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实施细则,农场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职代会召开前将农场的改革方案、发展思路、任务目标提前交给职工群众座谈讨论,反复征求意见,保证农场政策出台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
1996~2002年职代会闭幕后,基层单位都要召开职工民主大会。由行政主管领导作工作总结报告,会计作财务报告,行政领导向大会作述职报告,会上签订劳动合同。农场组成工作组参加会议,对职工大会提出提案进行解答。民主大会吸收职工群众参加评议干部,并将选用干部、入党、招工、职称评定公布于众,会后由党支部书记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