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四章 财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85年计财科设成本、财务(结算会计)、基建会计和出纳员。
  1991年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增加一名结算会计,基层核算单位设专职会计和出纳员。
  1997年成立电算中心,会计18人,出纳员3人,微机员6人。撤消基层核算班子,全部集中到电算中心核算。
  2000年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任免由计财科提名,场长聘任,工资、行政关系由电算中心管理。
  2002年实行政企分开,设立社区、农场两个结算中心,基层核算单位推行报账制。
  财务人员更迭表
  (1985~2002年)
  表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