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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管理

第三节 财务管理


一、财务制度
  1991年,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深化改革的精神,农场制定了《洪河农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农场的财务管理、计划管理、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用基金、成本管理、财经纪律、产品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993年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农业企业财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的精神进行财务制度改革,修改和完善了1991年制定的《洪河农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按兴办家庭农场的需要改革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规定,规范了转轨后的新会计制度。
  1995年实行财务公开化制度,各核算单位每月5日前由会计把需要公开的材料上报计财科,经审核批准后在公示专栏公布。公开的内容有:土地承包面积和地号位置、种植作物和应上交的承包指标、管理费支出和实现收入往来明细账等情况。农场对公开内容定期检查、讲评、总结,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单位领导、会计进行处罚。这项制度推行后,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起到廉政监督作用。
  1998年建三江垦区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一些财务制度不能适应电算化的要求,对《洪河农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再次进行部分修订。2002年根据“政企分开”的精神成立社区、农场两个核算中心,在全场范围内推行“报账制”。同时制定《农场、社区财务管理办法》、《洪河农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洪河农场财务结算中心会计报告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金管理
  1985~1992年基层核算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由专人登记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详细记载各类资产的技术状态及变化情况,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1994年对全场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维修。
  此期间凡设备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生产和非生产机械设备、工具、房屋、建筑物等都划为固定资产管理范围。1993年凡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整台、器具、工具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调拨 1985~1994年场内固定资产调拨由单位申请,经农场批准,计财科开调拨令,办理调拨手续结转财务账。1995年以后,固定资产调动不大,单位之间很少互调固定资产,但仍执行调拨令。
  固定资产折旧 1985~1992年固定资产折旧统一按国家折旧率计提折旧,因季节性原因不使用的固定资产照常提取折旧,对经常不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不再提取折旧。所提的折旧资金专款专用,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或用于购置新设备和新建筑物。1994年兴办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全部转让给职工个人所有,不再计提折旧。国有固定资产仍然按规定计提折旧,推行加速折旧法。
  固定资金来源 主要以国家拨款为主,每年上报基本建设大本计划,由分局及总局计委、建委统筹安排,获批准方能采购和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后按计划列入决算。除国家计划之外,农场还可根据自有资金和生产需要,利用自有资金结余自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此外还有专用基金形成,基本建设借款,上级专项借款和基建拨款。1994年农机具购置由家庭农场出资,不再提折旧。
             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统计表
  表3-11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形成资金来源
  表3-12                         单位:万元



  1997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当年交付使用固定资产5394万元。主要是利用第二期补偿贸易更新全部农机具,引进外资1239万元购进美国凯斯公司生产的7220型拖拉机25台;投资47万元改造取暖锅炉4台;投资180万元架设第一、四、五、六、七、八、九作业区输电线路30公里;投资481万元完成水利土方367万立方米。
  固定资产清理报废 1992~1995年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原值321万元。1996年收回转让给职工的农机具,由于当时改革政策不稳定,没有进行账务处理。2002年由纪委、机务、审计、计财四个部门对全场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盘查,认定报废固定资产784万元。
  三、流动资金管理
  生产资金 1985~1991年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率低,生产资金占用大,挤占生产资金。流动资金来源:主管部门核定、银行贷款。农场按生产规模、生产任务下拨给农业生产单位购买生产资料,由会计核算费用。1992年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活化资金,制定了《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研究决定成立资金办公室,由计财科领导,筹措生产资金,作用视同银行,也称“场内银行”。各基层单位的会计、出纳员为资金办代办员,上对资金办结算财务业务,下对车间、班组开展单车核算业务。所有财务转账支付、现金支付业务全部通过资金办划转和办理。“资金办”按年度、月份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清理、结算内外部门各项经济往来和欠款,监督单位之间单方或双方挂账,挖掘资金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时增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清缴力度。1994年对生产资金不再管理,全部由家庭农场自理、核算,农场垫付的生产资金由清欠办公室于年底清缴,储备资金和产品资金仍由农场管理。
  货币资金 1985~1993年现金管理以收、支两条线为主,场内销售收入的现金必须上交农场计财科或存入银行,不准坐收坐支。需要现金时到计财科借“备用金”,核定现金库存限额。1997年成立电算中心,取消基层核算单位,成立三个核算组,在银行开设三个账户,现金集中由三个核算中心管理。2002年承包费由实物抵租改为预付租金,现金流量增大,实行货币资金刚性管理制度,现金支付必须经场长审批。
               资产负债表(一)
                 (2002年)
  表3-13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二)
                 (2002年)
  表3-14                         单位:万元



               资金平衡表(一)
  表3-15                         单位:千元



               资金平衡表(二)
  表3-16                         单位:千元



  产品资金 1985年产品全部由粮食处理中心管理,产出的粮食经过检斤化验入库保管,其数量、等级和价格当时就可以出来,由会计按照化验单标注的数量、等级、市场价格进账。全场只有粮中设置“产品差额账户”,待粮食检斤销售出库,上交定购粮和出口大豆结束后,清查产品库存盈亏,作业区按销售实现制进行决算。1985~1990年累计盘盈1016万元,其中1990年盘盈439万元。1994年开始办家庭农场,因自然灾害歉收,出现产品流失,上交粮进度缓慢,到年终财务决算时,仍未完成上交粮食任务。农场到作业区就地盘查、清点,同作业区主任办理入库手续入账。因采用估堆测算的方法,1995年出现上年产品差额盘亏147万元。1996年改变历年来从家庭农场上交国家定购粮任务中扣缴利费税的做法,以粮食实物抵交利费税。解决以往因粮库打白条子、农场欠银行贷款和生产资料款等因素,产品资金不能兑付货币资金,农场不能及时兑现家庭农场粮款,影响家庭农场交粮积极性和农场流动资金周转的问题。
  2002年推行“利费税”上打租金,年初一次交齐。农场收购的产品虽然很少,但仍然由粮中统一管理。
  储备资金 1985年因进口机械配件价格昂贵而且需用外汇购买,储备资金超占问题不可避免的存在,加上建场时农场总局核定的流动资金每亩300元仅到位190元,流动资金严重匮乏,不得不挤占生产资金。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定额储备、限额领料的方法,实行物资计划采购,及时销售产品,压缩非生产基本建设,及时结算货款和职工借款,节约支出,减少损失。1991年成立资金结算办公室,制定消耗定额以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此期间几次进行清仓查库,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农场总额控制、条块包干使用的措施。1993年建立“消耗、入库、验收”的保管员制度,废品回收利用制度,低值工具坚持两次核消,油料消耗有定额,废油更生利用等来控制储备资金超占问题。1994年兴办家庭农场后,除部分美机配件仍然库存占用资金600万元外,再没有增加储备资金。油料、化肥、农药每年需资金300万元,靠银行贷款采购储备。
  四、专用基金
  更新改造基金 1985~1993年根据农场总局和国家的有关财务规定,从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变价收入中形成更新改造资金1139.2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具更新和房屋建设等。1993年新旧会计制度转轨,用更新改造资金抵补超包干亏损。此后新会计制度取消专用基金账户,机械和房屋大部分转让给职工个人,不再提取更新改造基金。
  大修理基金 1985~1988年农业机械根据马力按耗主燃料计提。拖拉机54马力以上,每耗公斤主燃油提0.25元,54马力以下提0.2元,20马力以下不提取。牵引收割机每耗公斤主燃油提0.2元,自走国产康拜因提0.35元,进口自走康拜因提0.40元,汽车每公里提1.07元。1994年开始,耕作机械耗每公斤主燃油提0.5元,收获机车提1.0元,由机务科协同作业区统一安排使用,定期进行大修理,由修理厂检查,填写大修理报告单,经机务科批准入厂修理。1993年按新会计制度规定调账,大修理基金有结余,在计提时有文件规定、合同有契约依据的,其所有权归家庭农场或车组个人,并在企业生产费用账内直接体现,属资金负债类,调账时作为预提费用挂家庭农场账内。1993年以后不再提取大修理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 1985年农垦总局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11%提取福利基金,其中:职工医疗经费8%,生活困难补助2%,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及设施支出1%。可与财务包干结余中提取15%的福利基金合并使用。这个时期福利基金不超支略有结余。1992年按上级文件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福利费由原来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副食补贴和奖金后的11%提取改为14%提取,结果当年超支193万元。后来又将副食补贴加在工资总额中计提福利基金。1993年新旧会计制度转轨调账时,用大修理基金抵补职工福利基金408万元,用储备基金抵补5万元。把专用福利基金超支193万元划转到应付福利费账户进行核算。1995年规定福利基金不准超支,不准结转下年,在应付工资(储备工资)或年度奖金中列支。
  1996年农场规定按在册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医疗费、困难补贴、集体福利设施三项基金合并,作为医疗经费,由各核算单位提取,统筹到医院包干使用,10%作为常见病治疗,4%作为疑难大病统筹。
  2002年根据管局劳动保险局医疗制度改革的要求,按在册职工工资总额6%提取医疗费,全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按2%提取门诊费加上职工个人交纳的2%,作为个人账户,用于职工门诊药费。
  生产发展基金 1985~1988年按总局规定的国营农场财务包干结余资金分配比例所提取的生产发展基金为50%,其中10~30%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剩余的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农牧产品深加工。1993年用流动资金抵补生产发展基金319万元,此后不再提取。
  生产储备金 1985~1988年财务包干结余资金的20%作为储备基金,调节以前年度因灾害造成超包干亏损以及其它财务遗留和灾年抗灾自救支出。1993年以后不再提取储备基金。
  奖励基金 1987~1990年,深化改革方案规定,职工打乱基本工资支付形式,平时预借生活费,年底按实现经济效益情况,利前兑现职工效益工资进成本。1993年以前按财务包干结余15%分配奖励基金,从当年实现利润提取,用于职工年终一次性奖励。1994年兴办家庭农场,职工实行生产、生活费两自理,效益工资随即被取消,奖励基金也不再提取。按农、财两部规定15%提取的奖励基金只用于机关目标管理等。
  其它基金 1985~1993年根据总局、分局和农场规定按播种面积提取畜牧发展基金、育林基金、水利基金。按国家规定上交交通能源基金和预算外调节金。
  1992年根据总局规定建立各项发展基金制度,农业基础建设基金每亩2元,其中用于大修理0.5元,三库一场建设1.0元,种子培育0.5元;农机更新基金每亩2元,用于机械更新改造;农田基本建设基金每亩1.0元,用于水利0.5元,育林0.2元,田间道路维修0.3元;社会发展基金1.0元,用于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1996年对农业生产单位实行实物(粮食)抵租之后,不直接向家庭农场收取各项基金,年终决算时,按照总局和农场规定的各项基金标准,从收缴的实物中分解出来各项基金进账管理,专款专用。
                历年专用基金
               (1987~1992年)
  表3-17                         单位:万元



  1994~2002年新旧会计制度转轨,不计专用基金。但职工福利基金照常提取,9年累计提取2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劳动保险支出。
  五、专项拨款管理
  小水拨款 1985~1993年农场处于恢复生产和发展建设时期,十年九涝,抗灾能力薄弱,每年争取总局小水拨款。8年累计投资513.2万元,用于对泄洪能力差的主排干渠进行清淤和修筑桥涵。1995年开始对建场时设计的田间干渠2400×800米大网格进行加密,改造为300×800、400×600米小网格。截止2002年小水总投资1391.9万元,用于完成网格加密和部分桥涵建筑。
  中小学经费 1985~1992年上级划拨中小学经费57.1万元,每年平均7.1万元,每一学生补贴40元,实际每一学生需要教学经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农场从历年经营利润中补贴,每年平均支付教育经费21.4万元。1994~1998年上级划拨中小学经费374万元,平均每年74.8万元,农场负担70万元。2001年国家重视教育,上级拨款达559万元,每一学生补贴5483元,无需农场负担。
  公检法司经费 1985~1993年每一在编干警拨款1万元,仅够工资给付,农场补贴1万元,用于福利事业支出。1994年拨给21万元,每一在编干警2.1万元。
               政社支出情况表
               (1987~2000年)
  表3-18                         单位:万元



  续表3-18



             历年专项拨款情况统计表
               (1987~2000年)
  表3-19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