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调查
第三节 土地调查
1992年2月抽调有关技术人员,组织了专业队伍,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立领导小组,由场长李臣第和主管土地副场长尹刚负责全面工作,技术负责人张光伟,土地资源专业调查由陈洪涛负责,组成了2个调查组13人,其中外业12人,内业1人。在测量的过程中黑龙江省土地局李广成、胡勇,农场总局土地局的谢秋云,建三江管局土地局杨兆荣、赵德静、孙广涛等人多次来农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外业经黑龙江省土地局检查合格率达88.1%,误差在0.3毫米以下。1992年6月4日外业调查结束。汇总出全场土地总面积933059亩;农用地398797.1亩,在农用地中,耕地247757.7亩、占总面积26%,园地93亩,林地150946亩,占总面积的16%;建设用地49634.6亩,其中:城镇村民用地3365.7亩,占总面积的0.36%,水利设施用地37904.7亩,占总面积的4%,交通道路用地8307.3亩,占总面积的0.8%;未使用地431028.3亩全部为荒草地。
按农场1996年人中计算人口68.7亩,远远高于全省人均耕地48亩的水平。
1997年9月根据建三江土地局《关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布署,开始了土地变更调查。首先成立了土地变更领导小组:组长张维明,成员张光伟、王建森,土地变更调查队:队长张光伟,成员王建森、陈宏涛、王守强。9月10日开始外业调绘工作,利用平板测距仪对本区域8大地类,46个小地类进行了调查,经过20多天的测绘,10月10日完成了外业补测工作,进入了内业整理。利用日产KP—90N求积仪把外业补测的各种地类图斑进行面积量算、记录、登记变更调查,汇总出全场土地变更面积:全场土地总面积985201亩。其中农用耕地398160亩,比1992年少637.1亩,未利用地321189亩与1992年持平。
2002年全场土地总面积1260598.9亩,其中耕地247120.6亩,占196%;林地150946.4亩,占12%;园地93亩,占0.01%;未利用荒地630759.8亩,占50%;牧草地216941.4亩,占17.2%;水面2874亩,占0.23%;城镇村占地3422.6亩,占0.27%;交通占地8441亩,占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