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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土地规划

第四节 土地规划


1994年5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工作,此次规划工作是由土地科主持,协同计划、农业、水利、基建等部门,经过3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同年8月全部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工作。根据划分保护区技术要求,共划分保护地块127块,其中一级36块,二级91块。一级保护区永远不得占用,二级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准占用(到2002年)。
             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与面积汇总表
                 (2002年)
  表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