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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党风党纪

第二节 党风党纪


一、党纪教育
  1985年3月19日,农场颁布了《洪河农场场规场法》,作为建设洪河农场的“法规”,在全场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认真遵守。
  1985年7月17日,成立了农场整党领导小组和整党办公室,负责领导整党工作。组织全场党员利用两个半月66个学时,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四个单元近30个文件。与此同时,党委结合农场实际制定了《端正党风责任制和措施》、《洪河农场精神文明建设规则》和《综合治理规则》。通过整党健全了党内生活制度,加强了团结,端正了作风。
  1987年11月12日至1988年11月12日,农场成立了学习贯彻“十三大精神”领导小组,利用冬闲时间,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十三大”报告。党委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重点进行了党纪政纪教育。
  1990~2002年,农场纪委多次在文化中心,通过以上党课、以案说纪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对全场23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组织全场党员、干部学习了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反对自由主义》,江泽民总书记的“三讲”即讲学习、讲正气、讲政治等三篇文章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廉政教育
  1989年11月30日,农场党委根据建垦办[1989]21号文件精神印发了《中共黑龙江省洪河农场委员会党风、政风建设责任制若干规定(试行)》,在党员干部会议上多次进行教育。
  1990年农场纪委组织全场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良化社会环境的决定》、《党纪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和洪河农场《党员干部“十不准”》等,并印发了学习材料,党员干部人手一份。
  1994年起,每年都及时出台《洪河农场纪检监察工作方案》及《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农场还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场长为组长,法庭庭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审计科长、计财科长、工会副主席为成员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农场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分析和研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确定对重大案件的初核以及批准决定采取的重要措施。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统一调动执法执纪机关的力量,综合运用各种办案手段,形成突破重大案件的整体合力。定期向党委汇报重大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997年土地发包遇到困难,农场党委号召干部带头种地,纪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干部不准种权利地”的规定,出台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种地申报制度》,凡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种地的都要书面向纪委报告种地所在单位、种地面积和作物名称。
  1997年7月30日,以答题卡的形式组织全场23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省纪委举办的党纪政纪知识竞赛,审计科的王淑霞荣获此次竞赛三等奖,并获去“新马泰”七日游奖励。通过举办竞赛活动使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99.8%。
  2000年9月1日,纪委印发了《在全场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习了《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江泽民总书记在广东高州市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会议上的讲话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2000年12月5日,转发了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垦办发[1998]5号文件“元旦春节期间严禁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农场党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按照分局纪检委的要求,建立了《党员干部廉政名册》,凡是在党员干部廉政名册上签名者一旦违反规定,按党纪条规予以处理;制订了《领导干部手机及话费来源登记制度》,凡是配备手机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到纪委办理登记、出示购买手机的发票、说明话费来源。相继出台并完善了《办事公开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为突出《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于2000年4月在文化中心组织全场党员、干部、非党积极分子集中收看了中央电视台4台播放的《党纪处分条例》电教片,然后又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了组织收看。几年来共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生死抉择》、《胡长青警示录》、《警钟长鸣》、《高墙内的钟声》、《一个高级领导干部的毁灭》、《汪洋湖》等正反面题材的教育片10余部,参加收看的党员干部有230人向纪委递交了观后感、心得和体会,受教育面达98%以上。
  2001年5月农场党委组织召开了全场党员干部参加的学习“左静先进事迹”研讨会,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对左静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而感到敬佩,大家一致表示要学习左静敢于吃苦耐劳、敢于奉献、无私无畏的精神和对事业执着的追求和敬业精神。组织机关干部观看吉林省水利厅长、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汪洋湖的先进事迹电教片。在开展廉政教育同时,农场党委树立了农场的廉政勤政典型———七区党支部书记邵根泽,并先后在《黑龙江省农业频道》和《黑龙江经济日报》上宣传“活着的左静”———邵根泽。在全场范围内掀起了学典型、创先优热潮。
  三、检查监督
  1997年6月,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联合到指定就餐地点以外的各饭店进行检查时,对公费涉足饭店的1名机关干部、4名幼师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诫免谈话。
  从1999年开始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的管理和避免虚方实报问题,几年来纪委协同计划、水利等部门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土方实地丈量和质量验收,共量出虚报土方24万立方米,质量不合格工程7.5万立方米,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
  自1998年以来,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纪委参与考核、考评。纪委配合组织、工会等部门到基层单位民主选举党政领导29次。在公开招聘、录用会计、教师、公安干警、通讯员、市场劳务管理员的考试中,纪委参加监考。
  1997年,纪委对基层单位“十三项公开内容”和机关科室及非经营单位“八项公开内容”进行了每年两次不定期检查和执法监察,纠正了二区、四区、六区、九区财务管理混乱的违纪行为,对其行政主管领导进行了诫免谈话。同时评选出粮中、水利队、五区、三区四个单位为模范落实办事公开化先进单位。1999年,建三江分局党委组织全局各农场党政领导在洪河首次召开了办事公开化制度现场会。
  1999年为加大监督力度,从离退休的场领导、老干部、科级干部中聘请靳德秀等15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