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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女工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节 女工干部队伍建设


女工委组织在场工会的领导下,农场基层妇委会主任、委员都是兼职干部,需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进行培训。自1995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培训班(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妇委会干部学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以及外地女工工作先进经验,交流农场内部妇女工作的开展情况。
  多年来,农场党委注重培养、选拔和任用女干部,截止2002年,妇女干部达45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5人,文化程度都在大专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