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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妇女权益保障

第五节 妇女权益保障


1985~2002年间的18年中,女工委每年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共68期,主要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1996年农场一号文件将女职工保护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签订到集体合同中。为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在农场历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都有妇女代表参加,所占比例在26%左右。
  女工干部把不定期地家访、民事调解和妇科病检查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经常牺牲休息时间深入职工家庭解决家庭纠纷。18年来,农场女工部先后走访了254户,调解家庭纠纷13起,进行妇科病普查36次,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