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治安一、治安案件
1985年社会治安比较稳定,发案率较低。1994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引人口的增多,治安案件也随之逐年上升。由1994年前的年均21起上升到1994年后每年平均53起,以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为主。1999年全国开展整顿治安秩序、打黑除恶运动,收到较好的效果。经过坚持不懈的整顿治理,2000年以来社会治安形势得到好转,但小偷、小摸仍有发生,发案率比1994年以前降低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管理
1985~1995年,农场流动人口年均不超过30人,
1996年外地来农场承包
土地及务工农户逐年增多,流动人口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常住人口。1996年5月成立流动人口管理站。通过几年来深入基层的工作实践,总结出了“三级登记、编组管理、巡逻盘查、两地协查、普查登记、服务到户”六种管理模式。后又补充了“强化打击人口流动犯罪、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保障合法权益、强化管理与服务并举”的五种强化管理措施,使流动人口管理从传统的“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在掌握、控制、预防、打击等项管理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1999年7月,省农垦总局公安局局长陈向阳带领全垦区106个农场的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参观了洪河农场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站的正规化建设,并将六种管理模式作为经验在全垦区推广。
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对照表
表4-17
三、交通管理
1985~1989年农场交通归同江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管理,一切交通违章均由同江市交警大队来农场处理,交通秩序由交通监理兼管。1990年公安分局成立交警中队,隶属建三江交通警察大队管理,对境内的车辆行使交通管理权,核发车辆牌照、驾驶证照,处理交通事故,进行规范化管理,期间处理重大交通事故5起,吊销驾驶执照3人,场内交通秩序得到好转。2002年洪河公安分局撤销分局建立派出所,交通管理业务分划给前进农场公安交警中队和前锋农场交警中队管理。派出所仅设一名交通协管员负责办理机动车辆牌、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