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执法监察
第四节 执法监察
一、执收执罚
1989年,全场统一经营的经济形式,民营经济尚未形成,违纪执法行为事例很少。随着改革不断深入,非国有经济不断发展,民营经济的业主法律意识不强,违犯国家经济政策的现象不断出现,公安、劳务市场、交通等执收执罚部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也不断发生,执法监察工作也随即开展起来。1995年招商引资,大批引进水稻种植户,根据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农机监理、交通规费、劳务市场管理等收费,有明确行政收费标准。为了调动农村农民来农场承包土地的积极性,农场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把7个行政部门的收费标准综合起来以农场文件下发到全场,标明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同时,规定不直接向农户收取,由农场统一从承包费中向各行政执法机关缴纳。从而使执收执罚部门杜绝乱收乱罚现象。
2002年7月某作业区农户张某开农用手扶拖拉机被检查人员查扣,当场罚款50元没给开收据,而且要张某打200元欠条,到秋后卖粮补交。张某认为不合理举报到检察室。经查证核实确有此事,对执罚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补办收据,收回张某罚款的欠条。让来农场农户放心和满意,改善了土地对外发包困难的政策环境。
二、刑(民)事案件
1990~1991年,对外来种地户刘某因犯强奸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心脑病复发保外就医。对其在家治疗期间的言行进行监管,深入群众了解刘某动态情况,找其本人汇报思想,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
三、预防职务犯罪
1996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场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刑法》、《新刑法》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进行知识讲座,讲解新刑法条例,印发“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单”。发到各级干部手中。2002年8月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周”活动,印发400份宣传提纲,在宣传车上打出“洪河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周”的横幅,分别到文化广场,农贸市场和作业区,对广大干部、职工、农户进行宣传讲解。同年10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制的《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你参与》等12幅宣传画进行张贴宣传。把建三江农垦检察院印发的《预防职务犯罪手册》发放到有关单位和部门。不仅教育干部而且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明白什么是职务犯罪,使职务犯罪寓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中。
2002年5月配合有关部门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种权力耕地”进行实地测量,查处超合同承包面积的干部种权力地5起,经当面谈话全部补签了合同和补交承包费用。2002年11月对全场水利工程土方进行实地测量验收,查处虚报土方和质量不合格土方2.4万立方米,减少农场开支4.8万元。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
1999年,聘请司法科副科长王铁民任中小学法律副校长,全年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2课时,讲解“6月25土地日”和“禁毒日”。激发中小学生爱护家园,珍惜自然,保护环境的热情。使学生远离毒品,增强了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几年来没有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