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拥军优属
第五节 拥军优属
1985~2002年每逢春节、八一建军节,农场领导组织武装部、民政局等有关人员慰问驻军抚远边防四团、同江边防检查站和分局武装部。同时为场内的军属赠送光荣匾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慰问。2002年“八一”节期间举办了“军歌大赛”,歌颂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这次活动共有25名选手参赛,年龄最大的49岁,最小的18岁。
1985~1995年对现役军人家属只在传统节日给予物资和精神上的慰问。1995年以后,根据中央军委、民政部的有关政策,对现役军人家属按服役年限每年给予1200元优抚费,2002年起对高原兵每年给予1万元优抚费。(财政拨款5000元、地方拨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