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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十四章 民政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94年,农场成立了民政局。设局长1人,
  1994年~2001年3月,吕立忠任局长,2001年4月~2002年吕维清任副局长。
  1994年3月,总局为了提高垦区民政工作业务水平,在哈尔滨举办了第一批民政局长学习班,民政局长吕立忠参加了这次培训,并取得了民政工作上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