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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拥军优属

第三节 拥军优属


农场有建国前老革命军人10人,调出2人,其中享受国家二等乙级残疾抚恤待遇1人。1958年复转业官兵11人,部队复员退伍义务兵4人。
  农场每年在“八一”节、春节之际,都由民政局、武装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复转业官兵、义务兵及其家属参加的招待会、座谈会和联欢会并赠送慰问品。2002年“八一”节期间,民政局协同有关部门举办了“军旅之歌”演唱会,使全场军民欢度了一个愉快、美好的节日。
  农场每年还对边防驻军部队进行慰问,共同开展军民联欢活动,增进了军民鱼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