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卫生
第三节 环境卫生
一、组织机构
1984年成立环卫队,隶属办公室管理,1986年归文化宫。1984~1985年场办管理员徐熙生兼管环境卫生。1986~1995年由文化宫主任魏书奎兼管,1996~1997年主任李桂艳兼管。1998~2002年主任曲瑞兼管,副主任朱忠良兼管。
二、环卫队伍
1985年环卫队编制18人,绝大多数为女职工,其中5人种植花草,13人负责各街道和楼区间的卫生,1人驾驶垃圾车每天把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场。
1997年,环卫队由18人精简到14人。在人口不断增加,饮食服务业不断发展,清扫垃圾任务加大的情况下,环卫队内部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取消标准工资归档案管理,按照环卫地段每平方米核定工资,然后由承包人自选工作量,按分担地段核定工资。
2002年农场建设水泥街道13150平方米,环卫任务增加70%,平均每人承担2400平方米,而且还要收取所负担楼号的卫生费。虽然任务加大了,环卫工人却毫无怨言,都按照农场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本职工作。
三、卫生检查
1985年开始对场区及楼区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和管理。经常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对作业区和职工住宅的房间进行检查评比。1987年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由农场分管场领导、卫生科、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公安局、城建局等部门组成。每年春秋两季进行两次评比检查。对不合格的通过会议提出批评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1997年农场对环境建设提出:“义务建、制度管”新的要求,各单位要设专业人员负责环境卫生。制定室内、室外、院落、路沟、农具场评比标准。检查时按这个标准进行评比,对脏、乱、差的单位,宣传部跟踪报道、电视曝光,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1998年对环卫队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制定环卫工人目标管理,签订责任状。环卫队领导每月定期检查三次,不定期检查两次。发现责任区内有白色垃圾三块、楼道三天没人清扫给予罚款。检查评比二次达不到85分亮黄牌,三次以上不合格下岗,达到95分以上给予奖励。这些制度实施后,环卫工人起早贪晚全天坚守在岗位上,发现责任区内有垃圾就及时清理。冬天要起早清扫积雪,有时大雪积存一尺厚,就要起的更早些,工作量大的时候就请亲朋好友来帮忙,夏天雨大时要及时排水,有时顶风冒雨在工作。春季风大,白色塑料袋飘到树带、花草中或落在路沟里,他们用手一个一个的捡起来。环卫工人付出的辛勤劳动得到了场内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