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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商物价

第五节 工商物价


一、机构沿革
  1985年成立洪河工商行政管理所,王彪任所长。1990年上划建三江工商物价局驻洪河工商所。1993年归前进工商物价所。
  1994年夏国强接陈维民任科长。
  1995~1999年7月负责人:丁淑芹,协管员叶强。1997年王坤调入工商物价所主管内勤。
  1999年8月前进工商物价所丁兆伟任驻洪河农场协管员,内勤王坤。
  2000年1月~2001年6月,先后由前进工商所派陈维民、刘刚、何东风3名工商工作人员驻洪河,工商隶属前进工商物价所。不常驻洪河,只有内勤王坤常驻。
  2001~2002年吕亚秋任副所长,内勤王坤。
  二、工商管理
  1985~1994年个体工商户申办营业执照须有本人申请,填报开业登记表,具有经营场所和营业资金,工商予以办理营业执照。1995年隶属前进工商局,洪河个体营业户需到前进工商局个体科办理手续,签发营业执照,方可准许开业经营。
  1996年宾馆、水稻中心、物资科、供电局五家企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则需要持有资信证明,企业资产等手续到建三江工商局企业科审批后办理营业执照。
  三、个体经济
  1985年个体工商户仅有2家。从业人员2人,从事理发、照相,年营业额2000~5000元。1986~1988年个体工商户增加到5户。到1994年达到10户。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之后,允许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并存,个体工商户发展很快。1995年增加40户;行业有商业、饮食业、稻米加工业、修理服务业,到2002年从业人员118人。
  四、物价
  1985年销售商品都由物价部门规定固定价格,商品售价原则由批发公司进货为进价,加上批零差价为该商品的零售价,不得提高和降低。1992年市场经济推行之后,商品进货渠道放开,其价格也全部放开。但是,对农业生产资料化肥、柴油仍然限价。2002年对生产资料也全部放开,但经营权没有放,仍然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核发执照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