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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建制

第二章 农场建制

农场建制


二道河农场隶属于建三江分局,规模属中型农场。
  一、管理体制
  农场实行政企分开,全民所有制为主、集体所有制为辅,副业和服务业以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为主。核算方式为场部和作业区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场部既是生产指挥中心,又是社会化的服务中心,包括指挥机构、交通运输、农机修理、粮食处理、生活服务等。
  二、机关设置
  1994年以后,农场机关设置了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公安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政研室、武装部、广播电视局、文明办、统战部、场长办公室(含文秘室、档案室)、计划统计科、项目办、财务科、绿色食品办、控购办、环保科、建设科、审计科、劳资科(含社会保障)、水利科、畜牧科、庭院经济办、农业科、机务科、民政局、信访办、水稻办、林业科、物资科、检察室、监察科、通信科。
  三、社区管理机构
  根据总局党委要求,2002年农场实行政企分开。在一个党委的领导下,建立两个相对独立的全新机构。分别称为:中共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委员会,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
  建立二道河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是相对独立的社区管理机构。把农场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及机构剥离给社管会,把生产经营管理职能留给农场。把学校、医院、幼儿园、广播电视局、通讯、物业管理、场区公路管理、文化活动中心、水暖、环卫队、宾馆等社会服务机构分离给社区,使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农场与社区管委会职能分离,机构分设,人员分开,实行两套机构、两块牌子。
  在政企社企分开的同时,推进社区教育、卫生部门政社分开。把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学校分开,医药行政管理机构与医院分开,把妇幼保健和卫生防疫的行政职能并入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医疗职能并入医院。
  在分离职能、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把农场的经营性资产和社会公益性资产分开,农场管理费和社区事业费分开,农场财务核算和社区财务核算分开,农场和社区分别按照企业和事业会计制度,各自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在资产划分过程中,对农场的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产核资,核实企人法人和事业法人财产量,办理内部产权登记手续,分别建立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财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
  农场内部实现政企分开后,农场作为北大荒集团企业,由集团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按母子公司体制进行管理;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垦区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由农垦总局授权分局按行政隶属关系实行系统领导。
  结合农场内部政企分开改革,加快推行公益事业服务的社会化进程。已转企的社会事业单位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强化经营管理。
  各服务单位都面向社会,转为经营实体。
  四、职能确定与机构设置
  (一)党群机构
  农场与社区管理委员会共同设立党委机构和群团机构,挂农场党委和农场群团机构的牌子。党群机构设在社区,与社区统一财务核算。1、党委机构
  党委主要职能:党委对社区实行全面领导,对农场经营实行保证监督,协调农场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具体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负责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审议社区经济和小城镇建设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负责对社区和农场副职领导干部的考核提名;对党委部门和社区工作机构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聘任、解聘意见。
  党委成员构成: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5人,党委成员从农场和社区党员领导干部中选举产生。
  党委工作机构设置:党委办公室(与社区办公室合署)、组织部(含老干部)、宣传部(含文明办和统战,负责对文化和广播电视工作的管理),纪检委(含行政监察)、政法委(与综治办合署)。
  2、群团机构
  工会委员会。全面负责农场和社区工会工作。其主要职责:组织职工参政议政。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负责劳模评选和管理;负责工会女工、儿少工作。
  共青团委员会。全面负责农场和社区共青团工作。
  (二)社区管理委员会
  作为农场内部社区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和协调社区司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执行。
  1、社区管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建设;负责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社区行政和社会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社区服务;负责社区社会经济全面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公、检、法和土地、工商、交通等派驻部门与社区的关系。
  2、社区管委会领导机构。设主任1人,由农场党委书记兼任。
  综合部门: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含信访、史志),计划科(含统计、政府采购)、社区经济办(承担非国有经济工作)。
  行政管理部门:民政局、司法科、建设科(含城镇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社会事业管理部门:教育科(含教育督导)、卫生科(与计划生育办合署,含卫生防疫、妇幼保健)。
  派驻司法、行政和社保机构:公安局、检察室、法庭、土地科、工商局、交通科、社会保险事业分局、农业风险办、审计科。
  人民武装部:作为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和社区兵役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社区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工作。受农场党委、社区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
  居民委:是党委和社区管委会统一领导的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成员经民主选举产生,负责辖区日常事务的管理。
  (三)农场
  作为集团总公司的权属企业,依法享有农场及场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资源资产)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以其拥有的全部法人资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1、农场主要权责:负责农场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负责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经营,制定土地承包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负责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指导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化经营,带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负责农场及场办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制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场办企业经营者的聘任、解聘。
  2、农场领导机构。场长1人,副场长2人,财总1人,畜总1人。
  3、农场管理机构。根据企业职能,设置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农业经济部、企业管理部(含劳动人事)、市场营销部。
  在政企职能划分上,坚持从实际出发,一些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如农政、林政、畜政、渔政、水政、农机监理等,仍留在农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五、社会管理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及工资标准
  在政企社企剥离工作中,按照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的原则,严格控制社区管理机构和社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党群机构定编15人,社区管委会定编11人,农场管理机构定编25人。工作人员任用,原则上人随岗走,超编部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社区管理机构和社会事业单位经费构成及来源。经费构成:包括工资、三项费用、三金统筹、取暖费、修理费、交通费、水电费、公务费、物耗、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等。来源渠道:一是国家拨发的农场事业费,二是社区收缴规费留成和事业收入,三是企业补贴。农场政企分开后,社区管理机构、公检法人员、学校教师的工资性经费由总局拨款,医院实行自收自支,幼儿园、通信、广播电视、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单位转为经营实体自收自支。社区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按照分开后的人员编制,以2001年决算为基数核定预算标准,扣除总局拨款,规费留成和事业收入后,由农场定项定额补贴,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社区管理机构和社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公检法、学校,执行事业工资标准。转入经营实体的自收自支单位执行企业工资标准,社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暂按原企业工资标准执行。
  社区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存量资源,建立多元投资机制,面向社会融资。农场和社区其他企业要保证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投入。
             历任二道河农场场长一览表
               (1994~2003年)
  表1-1


            历任二道河农场副场长一览表
               (1994~2003年)
  表1-2


           历任二道河农场党委书记一览表
               (1994~2003年)
  表1-3
           历任二道河农场党委副书记一览表
               (1994~2003年)
  表1-4


           历任二道河农场工会主席一览表
               (1994~2003年)
  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