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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植物保护

第六节 植物保护


1994年以来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农药。狠抓标准作业,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病、虫、草进行了有效的防治。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无污染的农药,严禁使用剧毒、残效期长、有污染的农药,严禁乱扔农药的包装物。
  大豆:严禁使用普施特、豆草特、豆磺隆做土壤封闭除草,小麦:严禁使用丁酯作茎叶处理。
  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法规,控制和防止植检对象及难防杂草的传播。并在2002年进行了一次全场范围的植物检疫对象大普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坚持精选种子,100%进行种衣剂拌种。
  在杂草防除上,针对农场人少地多的特点,采取化、机、人综合灭草措施,突出抓好化学灭草。
  在搞好化学灭草的同时,抓住有效时机,充分利用旋转锄疏苗灭草。近年来随着种地户对灭草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水、旱田已基本实现95%无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