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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造林

第四节 造林


1994年~2003年十年来,农场造林工作大体经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94年至1998年,这5年造林主要树种是樟子松和落叶松,按着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节约耕地、充分利用条田的原则,造林地点主要是作业区条田(两沟一台)和少量的成块林,造林工作由林业队完成,造林特点是株行距适中,为2.2米或2.5米,有利于樟子松发挥防护林的综合防护效益。
  第二阶段是从1999年至2003年,总局提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大面积退耕还林战略,农场深化体制改革转变造林机制,重点栽种成块用材林,因落叶松适宜本地区生长,体现出造林成本低、造林成活率高、易管理、易成材的特点,所以这5年造林树种主要选择2年生换床落叶松树苗,1999年、
  2000年造林由林业队完成,2001年林业队解体后,由造林承包户自己完成造林,造林地主要是个人“五荒”耕地或超占面积,栽植株行距设计合理,为1、1.5米,1.5、1.5米,1.5、2、米,有利于落叶松尽快成材。
  1994年造林主要集中在一、二、三、六区,重点利用“两沟一台”,共营造农田防护林带73条,株行距采用2、2.5米,2、3米。
  1995年造林主要集中在三、四、六区,共造农田防护林带39条,株行距采用2、2.5米。
  1996年造林主要集中在一、二、五、六区,营造农田防护林带126条,株行距采用2、2.5米。
  1997年造林主要集中在二、三、四、五、六区、畜牧点,营造农田防护林带130条。
  1998年造林主要集中在一、三、五、六区,因造林地落实较晚,造林地选在道路两侧副沟,共营造林带121条。
  1999年农场拿出部分低产田实施退耕造林,完成造林面积5893亩,其中绝大部分为成块用材林,共营造林带52块(条),株行距采用2、1.5米,2、2米。
  2000年,农场提倡和鼓励利用个人30年“五荒”耕地造林,为农场全面转变造林机制开了好头,共营造用材林2380亩,树种采用落叶松,株行距为1、1.5米。
  2001年农场全面实施个人承包造林,主要利用“五荒”超占面积,农场与造林承包户签订30年造林承包合同,间伐或其他采伐利益分成为农场个人2∶8,造林树种采用落叶松,株行距为1. 5、1.5米。
  2002年继续实施个人承包造林,国家投资部分荒山造林,给农场面积1500亩,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592亩,常规造林2092亩,主要集中在一、二、三、四、六区,造林树种采用落叶松,株行距为1、1.5米,1.5、1.5米,1.5、2米。
  2003年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农场造林面积5000亩,其中退耕面积2500亩,荒山荒地面积2500亩。从4月7日开始,利用土壤墒情好的有利时机,截至4月20日共完成造林面积5010亩,全部为用材林,由个人承包,享受国家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补贴,签订30年承包造林合同,按照国家设计要求,造林树种为2年生落叶松和4年生樟子松树苗,栽植混交林,即9行落叶松1行樟子松,这样有利于树木尽快成材,还可以防止病虫害的发生,设计株行距为12米,1、1.5米,1.5、1. 5米。
           1994~2003年造林面积一览表
  表2-15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