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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水资源利用

第四节 水资源利用


省农垦勘测设计院1998年对建三江分局第四系浅层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成果显示,农场地下水资源调节储量为5317万立方米,可开采量为4815万立方米。
  1999至2002年,是农场水田种植高峰期,全场13万亩水田全部采用地下水灌溉。全场用于水田供水的大口径井达412眼,最大年用水量达4700万立方米,几乎达到了年可开采量的极限。数字显示,再扩大面积,就意味着资源的超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