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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环境保护

第六节 环境保护


一、概况
  农场于1989年成立环保科,农场环保科主要工作职能是了解和掌握农场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农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初审,项目建成后配合总局、分局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督促农场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协助农业部门推广综合防治,促进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排污费的收缴工作,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资金的使用。
  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及时处理好群众来访,做好污染纠纷的协调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沿革
  1989年4月,农场成立环保科,李玉坤为环保科科长。1999年1月至1999年9月,孙玉文为环保科科长。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郝桂玲为环保科科长2001年3月,王刚为环保科科长。
  三、环保工作
  为加快二道河农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农场成立了以农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2000年,二道河农场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验收。
  2001年农场申报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2年农场环保科共办理排污许可证69份,其中饮食服务业29个,修理加工业14个,流通服务业36个。
  2003年,二道河农场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26项指标,进行二道河农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2003年,农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达到的具体指标为:
  1、场人均收入4400元。
  2、城镇GDP能耗指标达0.7吨/万元,低于国家一类标准。
  3、人口自然增长率达4‰,符合当地计生政策。
  4、自来水普及率达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为100%,超过国家一类标准。
  5、环保投资占GDP1.2%。
  6、单位GDP耗水200吨/万元,基本达到国家一类标准。
  7、森林覆盖率为8.4%,增长0.4%。
  8、退化土地治理率为90%,超过国家一类标准。
  9、水田灌溉定额为350立方米/亩。
  10、受保护地区(湿地)面积为18%。
  11、无矿山土地复垦。
  12、秸秆综合利用率为60%(旱田秸秆还田)。
  13、畜禽粪便处理资源化率100%。
  14、单位化肥施用量115公斤/公顷。
  15、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率70%以上,农药使用强度小于2.8公斤/公顷。
  16、农用薄膜回收率为100%。
  17、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为95%以上,超过国家一类标准。
  18、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19、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20、城镇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21、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100%。
  2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8平方米,超过国家一类标准。
  23、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24、城市气化率超过90%,已达到国家标准。
  25、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60%。
  26、旅游环境达标率为国家二类标准,即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