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概况

第十二章 国土资源管理

第一节 概况


建场20年来随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和国土资源部的成立,农场的土地管理工作有了跨越式发展。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变以前的无偿、无限期的使用土地为有偿、有限期的使用土地。随着国土资源部的建立,农场土地科更名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二道河农场国土资源科。
  多年来,在土地资源利用方面,一直本着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的原则,遵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及1994年调查结果,将农场土地细分为耕地、林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随着“五荒”开发、出让工作的不断深入,农场的耕地面积也逐年增加,2003年土地总面积801268亩,其中耕地339660亩,林地9804亩,居民点工矿用地2754亩,交通用地24126亩,水域占地75977亩,未利用土地348947亩。
  用地管理方面注重切实保护耕地和农用地,节约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副业、渔塘占用耕地,居民点采用高层楼群集中居住,使各类用地得到了有效的利用。
  随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与不断完善,国地资源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的加强,彻底改善了原有土地科的办公条件。1999年10月二道河土地综合办公楼落成,面积达770平方米,内设科长室、财会微机室、监察室、用地室、地籍室、会议室、档案室,同时配齐了管理人员,科长谭玉忠,另配有4名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