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管理
第二节 土地管理
一、国土资源科职责
贯彻执行、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统一要求,组织农场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评价和土地统计、地籍调查等,在县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农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承办农场内部各项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和划拨工作,对农场内部违法占地依法进行行政、经济处罚。
二、《土地管理法》的宣传
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实行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法的宣传工作成了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土资源科利用广播、电视、各种会议、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多年来的宣传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1、利用每年5月“土地法宣传月”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黑龙江省监察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把重要的部分编写成广播、电视讲座稿,由主管领导和土地人员进行讲解,常用部分编写成问答形式进行讲解。2、每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宣传“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3、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土地法知识和常用条款。4、树立永久性标语牌2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碑1座。5、做到服务到家,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单发放到水稻户和“五荒”开发用户的手中。
多年来,通过宣传使全场职工的知法率达98%以上。
三、历年土地管理工作
1994年依据建垦局发[1994]20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土地部门要求,为全面查清土地底数,为今后开展土地有偿使用工作打下基础,在场部地区全面开展了初始地籍调查工作。
1995年全场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形成1∶1万、1∶2.5万成果图计26幅,1∶5万成果图1幅,成果档案7卷,并获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6年完成全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清了近几年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为农场经济建设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
1997年7月10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全面展开,对全场的各类用地进行划分,耕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保护率达到90%以上。同时又划分出农业用地区、建设用地区、未利用区。
1997年10月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建三江土地局为资源科配备了一台五十铃轿货车。
1998年8月29日国家新土地管理法颁布,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由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变为有偿、有限期使用国有土地,使土地管理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管理的轨道。
1998年全面开展“五荒”土地出让30年使用权工作,共出让“五荒”土地208宗,计101376亩,转年为208宗“五荒”土地用户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1999年7月在农场场部南,建成粘贴大理石面,主体高达7.7米的基本农田保护碑,此碑的建成为进一步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1999年10月,二道河农场土地综合楼落成并投入使用。
2001年,随着土地法的不断完善,国土资源局工作逐渐纳入了正规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配置了微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先进办公设备,使农场的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达到了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水平。
2001年,完成了企业改制的用地审批上报工作,改制面积达11259.5平方米.
2002年完成二道河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