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政策研究
第五节 政策研究
1994年1月10日,周建荣任政研室主任;1997年2月23日,关东波任政研室主任;1997年7月29日,王发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政研、信访工作。1999年8月19日赵静惠任政研室主任,政研室与办公室分开,成为单独科室。2001年4月4日安晓峰任政研室副主任,2003年1月23日安晓峰任政研室主任。
政研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农垦总局、分局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农场政策。
1995年农场改革本着“稳定、完善、提高”的原则,积极推进“两自”,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水稻和畜牧业以及第三产业,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打破干部终身制,实行评聘机制,作业区实行风险抵押,集体承包,推行“定额上交、自主经营、超利归已、亏损全担”的承包形式;农场对工商运建服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方式,深化企业内部改革。
1996年农场进一步推进“两自”“四到户”,达到50%以上,对全场内的机械和农具租赁和转让。农场对作业区委托作业区主任经营,继续实行干部聘任(用)制,建立风险抵押机制。
1997年农场加大了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行“以稻治涝”,加快水稻、玉米开发,土地实行租赁经营,实行“以粮抵费”实物地租制度,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998年农场对作业区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加速荒原开发,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将原种场、良种场、种子加工厂、飞机场划归农业服务中心。农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双层经营体制和兴办家庭农场为主的农业改革。
1999年农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精神,完善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主的农业改革,土地承包期由原来3~5年延长到10~30年,利费指标由一年一定改为三年一定,建立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机制。
2000年农场推行土地长期承包,采取“以地顶资”和“以地顶陈欠工资”的办法落实土地承包,作业区管理人员实行年薪百分考核制,农场出台了《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二○○○年以地顶资具体规定》(二农场发[2000]8号)。
2001年农场全面推行“两自”“三不”“四到户”,实行土地长期固定承包,水田机井、座机全部作价转让,农场对作业区实行定岗、定编、定员,作业区人员职数6人,农场对作业区主任实行授权委托制。作业区管理人员实行目标考核的办法确定年薪。农场全面实行“工资田”和“转岗田”制度,对畜牧发展采取优惠饲料地政策,场直工商运建服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针退出国有资本。汽车队、科研站、水利队解体;供电局、通讯站、宾馆、林业队、种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配件公司、生资公司、液化气站、修理厂、园艺队实行民有民营,对其厂房、设备、物资进行公开竞价出租或出售;对水暖队实行租赁经营。农场对所有转岗人员实行每人30亩“转岗田”优惠两年不收利费税的政策。
2002年农场对作业区继续实行授权委托制,作业区管理人员编制每区减至5人,农场继续实行“工资田”“转岗田”政策,农场对作业区管理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年薪制,并实行目标考核,对作业区核定的货币资金部分的管理费采取“以地抵费”的方式进行核算管理。继续实行畜牧饲料地优惠政策。按黑垦局文[2001]98号批复,农场政企分开改革推进到位,在农场内部建立起政企分开、系统管理、双转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稻公司、科技服务中心改制成为民有民营企业。
2003年农场对种植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发展经济作物和蔬菜种植,实施“1552”工程,土地承包实行上打租金与实物、货币承包费相结合的办法,宾馆实行租赁经营,农场职工医院改制为民有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