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政
第三节 民政
1994年1月11日,农场成立了民政局,于永惠任局长。
1997年2月23日,吴中秀任农场民政局局长。
2003年1月25日,丁凤云任农场民政局局长。
(一)职 能
农场民政工作职能为:
1、地名管理 2、行政区划 3、组织建设
4、收养管理5、基层政权6、婚姻登记
7、扶贫管理8、救济救灾9、福利生产
10、优待管理11、社区服务12、社团登记
13、印章管理14、养老保险15、收容遣送
16、殡葬管理17、监督检查18、兵源征集
19、残疾人事业管理
(二)工作开展
1、残联工作。民政局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共为20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
2、社会事物管理工作。到2003年6月为止共办理婚姻登记223对,办理离婚86对。
3、2002年实行殡葬管理制度,禁止土葬,全部实行火化,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扼制。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2003年成立了二道河农场水稻协会。
5、双拥工作。摸清了1956年至1958年复转官兵底数共3人。做好了复转军人安置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6、社区建设工作。1998年成立了街道办事处。2002年成立了社区居委会。
7、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998年农场开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先后共有444人享受低保。共发放低保金120911.33元。
低保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8、福利彩票发行。
先后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0万元。
2003年4月设立了二道河农场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销售P6222选536选7三种福彩。
9、移民安置
1998年9月20日,因特大洪水灾害,农场共接收从依安农场来农场的30户灾民,按户每人每月40斤粮、1.5斤豆油的标准,供应粮油一年,资金由农垦总局拔款,民政局负责购粮油发放。全部安置在作业区,并为他们解决吃、住、工作等问题,成为农场的正式职工。1999年总局为每户出资一万元,农场出资一万元为30户移民建筑了砖瓦结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