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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司法

第四节 司法


一、机构沿革
  1994年5月,于永惠任司法科科长。
  1999年4月,于杨任司法科科长。
  2001年3月,胡学勇任司法分局副局长。同年12月,胡学勇任司法分局局长。
  二、司法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和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10年来,司法分局大力加强辖区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并得到了农场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将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向了一个新阶段,按上级文件精神和建立“标准化调委会”的要求,对辖区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充实、提高,收效十分显著,全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都已基本达到“标准化”的要求。1994年至2002年,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58件,化解群众集体上访13次。实现了各级都有调委会、层层都有调解员,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场,从而极其有效地维护了一方平安,也为依法治场、依法治队、依法治校夯实了法制基础。
  2、法律服务工作:司法分局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在农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以服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法律职能保稳定,强化规范管理求发展,强化优质服务树形象;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了农场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1989年至2002年,司法分局和法律服务所解答法律咨询累计584人次;为公证处代办公证业务累计93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累计156份;代理法律诉讼案件累计12件,其中为农场代理诉讼案件8件,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108万元;代理法律诉讼案件累计46件,为公民和农场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1997年至2003年,司法分局及法律服务所每年为农场10家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并向企事业单位提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性建议52条,大都被采纳。
  3、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1996年完成了“二五”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对象1222人,副处级以上干部6人,副科级以上干部57人,副队级以上干部76人。2000年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对象,副处级以上干部9人,副科级以上干部97人,副队级以上干部108人。普法工作采取了悬挂标语、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散发法律知识传单、广播电视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2001年以来,“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普治结合、整体推进,认真完成“四五”普法工作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开创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场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