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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联

第三节 妇联


一、机构沿革
  1999年于杨任农场司法分局局长,丁凤云兼任工会女工部部长。
  2003年1月孙丽丽兼任农场工会女工部部长。
  1995年至2003年,女工委员会人数基本保持在9人左右。
  二、工作情况
  (一)女工维权工作。女工组织是保护全场广大妇女合法权益的娘家,工会女工部在组织妇女参加农场的两个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于2000年开通了“148”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热线,并认真按照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开展妇儿的维权活动。自1995年以来,每年都开展维护妇儿权益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女工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有效地防止了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个案的发生。
  (二)做好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积极组织妇女参加农场的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做好女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定期举办基层女工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4次,各基层女工委组织女工学习国家的大政方针不少于两次。积极为女工提高文化、技术水平创造条件,2000年,农场派3名女工外出参观学习特色养殖、种植技术。
  (三)扶贫帮困工作。关心贫困女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开展了“姐妹献爱心”、领导干部“一帮一”、援助失学儿童等扶贫帮困活动。积极为生活困难且有劳动能力的女工争取扶贫贷款,帮助5名女工脱贫致富。
  (四)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协助农场党委辅助转岗女工实现再就业。为转岗女工再就业提供信息、资金、技术支持,发现并选树了转岗再就业明星崔慧芬、韩丽敏,带头人宋丽英、王云等,推动了农场女工转岗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女工荐优工作。女工组织及时发现并推荐优秀的女工人才,认真做好“三八红旗手”、岗位能手、十佳母亲、女劳模、女先进生产者的推荐工作。建立了先进女职工档案。推荐刘立彬、侯海凌、史秀荣、吕亚茹、杨静等为分局级“三八红旗手”,宋丽英、崔慧芬、王云等为分局级再就业带头人,郝桂玲等为女劳模,梁春明等为分局级“十佳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