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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化市场管理

第二节 文化市场管理


1990年6月农场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业务归属建三江分局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张喜珊兼任。
  负责对全场具有文化属性的营业场所的监控管理,包括歌舞厅、歌厅、练歌厅、音乐茶座、音像放映和出租、网吧、歌吧、台球厅、图书销售和出租、复印社、字画装裱和销售、外来文艺团体营业性演出(含杂技杂耍等)。
  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经过省文化厅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成绩合格发给文化市场执法证,检查人员坚持持证上岗,负责为各业户办理营业执照,传达上级精神和收缴相关费用。
  截止到2003年7月,全场有歌舞厅和练歌厅1家,网吧3家,台球厅2家,音像出租2家,复印社2家。
  为确保文化市场的净化、卫生和安全营业,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经常深入检查,并监督促使他们安装了灭火器、安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