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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四节 实行校长负责制



  1997年,农场对教育系统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科、校分开,把校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教育科真正履行指导、检查、协调、监督的行政职能,中、小学由校长负责全面工作。由于教育、教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又先后增添了现代化教学设备,加之又实施了校长负责制,农场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