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开荒

第三节 开荒



  在开荒之前,必须进行烧荒,排除障碍,才能加快草原水份蒸发,提前开荒。1969年春,冰雪渐渐融化,大地解冻,除各开荒点翻了防火道,自行烧荒外,还派了专人察看有开荒条件的地块,组成三个开荒队。首先在营部的东部和南部两个位置开荒(今一队,二队)。在开荒中本着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高后低的原则。由于当年雨水大,给开荒增加了一定难度,从5月初到10月底共开荒970亩。当年开荒的条件十分艰苦,开荒队员们住的是帐篷,走的是泥沼路,吃的是玉米窝头和极少量馒头,喝的是草甸子水。蚊虫叮咬,灰烟弥呛,工作一天的垦荒队员,经常出现脸颈红肿,血迹斑斑,灰汗凝在一起,简直像泥人一样,但全体垦荒队员们情绪依然很高。从1970年至1976年6年间,共开垦10万余亩。在这个阶段由于没有进行整体规划,建队地点没有确定,造成远近管理不便,有的已开荒地撂荒了,使开出的荒地20%不能及时耕种,利用率仅在80%左右。1977年组建前锋农场以后,由副场长高兴隆负责开荒工作,各生产队都由一名副职干部抓开荒。1983年以后吸取过去开荒经验教训,在注重开荒质量的前提下,也考虑开荒地与生产队距离,距离近的便于管理。开荒队都带上缺口耙,提高开荒的质量,开荒后都能及时进行管理,耙后才能计算面积。这个阶段开荒地的利用率达90%。1984年以后,开荒逐步转向以职工家庭农场为主,都按照农场整体规划,经过土地部门审批,农场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先后制定30年以下不等的有关优惠政策,实施招商引资和联合开发等措施,缩短了荒地开发时间。到2000年底共开垦荒地334900亩。
            历年开荒播种面积统计表
             (1969~2000年)
  表3-5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