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管理
第三节 土地管理
土地是人类赖依生存的宝贵资源。“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土地在建场前后阶段一直没有专人管理,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存在,土地边界纠纷在场内外也时有发生。从1990年4 月,农场有了正式的土地管理机构,农场的各种媒体宣传力度也逐年加大,特别是1991年6 月20日被国务院定为全国第一个土地日以后,每年的土地日之前后,都利用场内各种宣传工具,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土地法规。1993~1997年的5 年间,先后三次进行土地详查,先后动用机关和生产队干部等人员204 人次,投资60余万元,摸清了农场土地的底数。
为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91年,农场对辖区内土地开始调查摸底。于1992年12月结束。共调查出1206宗地,发证任务于1994年底结束。确定了土地权属、界地、面积,为有偿使用土地提供了准确依据,同时也进一步落实了地籍管理这项制度。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管理,农场在1995~1998年多次宣传上级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严格各单位和个人开荒的具体要求。1998年下发了《土地管理细则》。根据国务院55号令、省政府11号令、管局(1998)9 号文件精神,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997年农场下发了《关于前锋农场土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通知》,从此结束了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历史,一改过去无偿、无限期使用为有偿、有限期使用,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加强了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