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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劳动组织

第四节 劳动组织



  1968~1976年农场是以转业官兵和支边青年为主体,故开始在劳动组织上便沿用部队的班、排、连等组织形式。一个生产队相当一个连队,下设机务排(队)、农工排、后勤排。机务排以包车组为班,农工排下设二至四个班,后勤排以工种分班。工副业的劳动组织与农业生产连队类似,但每个班(组)人员不等,有的工种十几人或二十几人,有的则三至五人。
  1985年以后,随着农场以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改革,劳动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原农场的机械低价转卖给个人,土地承包到户,劳动组织形式以职工家庭农场为单位,生产队是农场的派出机构,按照农场下达的各项指标和生产措施,对家庭农场进行管理。1986年以后,农场对场直地区的工、商、运、建、服单位开始实行承包、租赁、转卖后出现多种劳动组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