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三项基金统筹 三项统筹,即全民职工离退休费统筹;合同制职工养老金统筹;职工待业保险统筹。
全民职工离退休费统筹:
1989~2000年,全民所有制职工退休费的社会统筹是建三江管理局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在1994年之前,前锋农场离退休费在全管局的比重是比较小的,还不属于受益单位,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存在上缴问题。1995年以后,随着职工退休的人数不断增加,前锋农场属于受益单位。离退休费的筹集办法是由农场计财科每年对农场各基层单位下达统筹指标,各单位年末按下达的指标统一上缴农场,然后由计财科统一划拨给管局社会保险机构,再由该保险机构根据农场月离退休费总额按月拨下。1997年成立社保机构,隶属劳资科,专人负责收费。
合同制职工养老金统筹
合同制职工养老金统筹属于个人部分收缴是由农场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对基层各单位的合同制工人进行直接收缴,企业承担部分每年初由农场计财科根据社会保险提供的数据分解到各单位上交利费中单独提取。年末由社会保险公司一次性收回统一上交管局社会保险事业机构。1984~1993年底,收缴比例为:企业部分为个人工资总额的15%,个人部分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1994年1月起,个人部分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收缴。1996年1月起,个人部分按本人工资总额的3%收缴。1998年1月起,个人部分按本人工资总额的4%收缴。2000年1月起,个人部分按本人工资总额的6%收缴。
职工待业保险统筹
职工待业保险统筹的个人承担部分,也是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对待业职工收缴。企业部分也是年初由计财科统一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列入固定的利费中单独提取,年终上交管局社会保险机构。
历年职工合同工养老保险金情况表
(1986~2000年)
表3-110 单位:千元
三项基金统筹上缴情况表
(1989~2000年)
表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