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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内部审计

第八节 内部审计



  1987年,根据管局《关于设置审计机构的通知》精神,1988年农场设置了审计科,任命会计师王丰东为副科长,负责全场内部审计工作,行政上隶属农场领导,业务管理归属管局审计处,审计科由2人组成。至此,农场审计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1990年,审计科人员增加到4人,审计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审计工作的业务,由原来的单纯的对会计年终决算的一般性检查,发展到现在的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审计,财经法纪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决算前审计等。审计方法也由单一的复核法、审阅法发展到核实法、账户分析法、账表调查表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1996年,又根据管局业务部门的精神,农场又给配上微机,审计内容在新的形势下又增加了经济效益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厂(队)长(经理)离任审计等内容。
  农场审计科成立12年来,对全场所属30多个单位进行各种审计287项次,年平均审计覆盖面在30%。审计总金额86520.2万元,共审查出违纪金额1498.1万元,追缴罚没款301万元,为农场换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历年审计情况表
  表3-115                    单位:千元、个



             历年审计科人员更迭表
  表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