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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采购与供应

第四节 采购与供应



  一、物资采购
  1985年以前农场的物资都是统一采购,统一供应,85~90%由农场总局负责,10~15%由农场自己采购。在这个时期的购货途径主要是建江管局物资处,有些极缺的物资也从地方购进,但数量很少,一般都是根据各生产队的土地面积,按计划分配。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用户直接与物资部门联系,经物资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厂家直接订货。1990年以后,订货单位有胜利机械厂、八五二农场机械厂、红兴隆机械厂、佳木斯机械厂等厂家。到2000年,除农场物资科分流人员自己投资,自主经营建立“物资商场”外,还有郑加平、李真、孙永军等个体户,主要经营中小型农机具配件等。各家庭农场和个体用户可自由到各经营部门选购和预定商品,一般都是现金直接交易。凡预定的商品,一般都是先交一部分定金,可到有信誉的厂家直接采购用户所需要的商品。
               物资采购统计表
               (1985~2000年)
  表3-127                       单位:元



  续表3-127



  注:1996年以后部分材料进入市场。
  二、物资供应
  1969~1984年,这个期间都是按计划要求,负责供应大宗物资,如煤、柴油、化肥和其它主要生产资料。场部的汽车队、修配厂、工程队等单位所需的零配件,大修成批材料等基建物资都是按计划成批发至需用单位。低值易耗品及三类物资、配件等,按计划由物资部门发至需用单位。各基层生产单位按所需报表,物资部门汇总后申报负责物资的场领导审批,物资部门按农场的大体计划组织专人进货供应,除低值易耗品外,一般都是交旧领新。
  1985~1990年,这个阶段是大力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时期,各家庭农场主要生产资料都是农场垫支。每年都是各生产队负责所辖的职工家庭农场所需生产物资提报计划,由物资部门综合报表后,由农场主要领导审批,物资部门负责组织专人进货供应,大部分是转账,用现金购买的用户比较少。
  1991~1994年,农场不再为家庭农场垫支生产资料费,自己用现金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在这4年里,每年的各生产队年初根据辖区的家庭农场和外引的种植户的所需生产资料负责申报计划,由物资部门负责组织专人购货和定点销售,一般都是现金交易,有的用户以协议的方式年终用产品一次性与物资部门结算。
  1995~2000年,农场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对全场的生产资料的供应全面推向市场,打破了历年来农场物资部门独家经营的格局,全场先后建立多家的物资供应商店,都是自己投资,与省内外建立进货联系点,物资商品品种多,各用户可到市场自由选择商品购买。在这6年里,有的生产单位每年也根据本单位所辖的种植户或家庭农场所需生产物资,年初向物资部门提报计划,物资部门按单位报的订货计划,先收定金,并负责进货,货到后,用户交足现金后取货。有的生产单位与物资部门签订订货还款合同或协议,年终一次性以现金或产品与物资部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