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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外贸

第三节 外贸



  农场外贸一直由粮食部门兼管。外贸主要是以大豆出口为主。1985~2000年,在业务上接受管局(分局)外贸的直接指导。据统计,1985~2000年,农场组织大豆出口,共送往管局外贸、大连港等地出口大豆6168万吨,平均每年向国家交售出口大豆03855万吨。1998~2000年先后向俄罗斯和其它国家出售大米和经济作物6700吨。据统计共出口大豆、大米和白芸豆、红小豆等6.838万吨,共创外汇1134万元(人民币),历年来都较好地完成大豆出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