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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三章 纪检

第一节 概述



  1981~2000年,农场共召开五次党代会,产生了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1991年1月,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农场机构改革,农场纪委办公室与行政监察科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种职能。
  农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农场第五次(1987年)党代会后,名称由原来的“中共黑龙江省前锋农场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共黑龙江省前锋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20年来,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保护、监督、惩处、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出发,全面开展纪律检查工作。抓党纪、党风、党员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素质,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纠正各类不正之风,使农场的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明显的加强,保证了农场“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曾多次受到上级表彰。1993年被管局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1997年被分局授予“铁案杯第一名”。冯连江曾被农垦总局授予“纪检战线办案能手”、“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等称号。
  20年来,农场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绩,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抓经常,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抓头头,头头抓,做到从上到下一齐抓;
  三是坚持查案件,抓住典型,做到教育大家;
  四是坚持抓反复,反复抓,做到持之以恒;
  五是坚持抓制度,抓监督,做到办事公开。
             第一届至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