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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行政监督

第五节 行政监督



  1988年10月,农场成立了行政监察科,与纪委合署办公,科长由纪委副书记兼任,编制2人。主要负责全场行政干部的违纪案件查处和其它行政监察业务。
  自行政监察科成立以来,到2000年底先后共立案查处行政干部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贪污、受贿、道德败坏、失职等违纪案件16起,受到行政处分16人,其中开除党籍、公职2人,撤职3人,降级1人,记大过2人,记过3人,警告6人。
  行政监察科还按上级部署结合农场实际情况,从招聘、招生、征兵、物资供应、公款吃喝、违法建房等方面开展了多次执法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