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动竞赛
第五节 劳动竞赛
1980年以来,围绕农场生产建设,开展了群众性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作为工会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农场成立由场长、书记为主任的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全场劳动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基层也成立了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农场的劳动竞赛具体实施方案由工会主席主抓落实,办公室成员具体抓检查评比工作。每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都由场工会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评比小组进行评比,最后由农场劳动竞赛委员会进行总结奖励。在开展劳动竞赛的内容上,结合各个时期农场生产特点和行业特色,把劳动竞赛和经营效益紧密相联系,并由单一型转向多样型,由生产型转为经营效益型。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中,农场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对预借职工工资的弊端,开展了以劳动竞赛的形式实施效益工资制方案,制定了各阶段生产任务指标,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1980年,开展了“比思想、比风格、比工效、比质量”的劳动竞赛,全年涌现出先进班组11个,先进个人27人。
1984年,针对试办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在全场召开“创文明单位”、“先进车组”、“先进个人承包组”活动,农场劳动竞赛委员会制定了“百分赛”方案,涌现出文明单位3个,先进车组16个,先进个人承包组3个。
1985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职工家庭农场全面铺开,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工作也有了形式的变化,由单一的形式转为多样形式的竞赛活动,由分阶段竞赛改为年终一次性综合评比,克服了被评比人员及车组几个阶段作业量并为一个阶段的不准现象。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广播、简报、黑板报等宣传形式,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了学标兵,赶先进的风气。
1986年,开展全年百分制竞赛活动,并以锋场字(1986)第41号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年终根据方案内容,一次性评出4个文明单位,先进管理站6个和先进工作者134人。
1988年,结合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特点,开展全年“三个最佳”的劳动竞赛活动,即最佳管理站、最佳家庭农场、最佳个人。在秋收交粮季节,由于粮食的市场价和农场征购价有落差,上交粮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在职工中开展爱场教育,富了不忘农场,另一方面开展“信守合同、完成指标,搞好上交粮”的劳动竞赛活动,保证了上交粮任务的完成。当年评出最佳管理站(生产队)4个,最佳家庭农场21个,最佳个人36名。
1989年,开展“丰收杯”、“贡献杯”竞赛活动。主要内容是单产达到指标,设小麦、大豆、水稻三个奖。“贡献杯”是指超额完成上交粮指标,水稻、小麦、大豆的“丰收杯”分别被李长彦、李殿祥、王国安家庭农场夺得。获“贡献杯”的有8个生产单位。同年还在全场开展“大练基本功”的竞赛活动,并在同行业工种中评选了技术标兵和技术能手12名。
1990年,在全场开展“双增双节立功”竞赛活动,年终评出小麦、大豆、水稻高产各3个单位,即小麦高产单位:第一管理站、第二管理站、第三管理站;大豆高产单位,李长彦家庭农场,第一管理站、第四管理站;水稻高产单位:第九管理站、第十二管理站、林业站。经营盈利超百万元的有第三管理站和第八管理站,评出大豆、小麦、水稻、拖拉机作业量、收获机作业量、庭院经济收入各前10名和减亏万元以上的前7人。
1993~1995年,组织了麦收,秋收劳动竞赛。1993年秋季,在第八生产队开展了全场性的“百人飞刀手”竞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秋收工作的进度。这三年,工会对劳动竞赛活动只提原则性要求,详细规则和具体运行措施,方法等劳动竞赛权利下放到基层单位,由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劳动竞赛,据统计,涌现出各类先进个人和车组277个。
1996年以来,农场把劳动竞赛活动纳入效益工资之中,打破预借工资制的弊端,实施分配报酬与工作指标、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实施效益分配。较合理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此项工作由工会专人负责。在劳动竞赛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作法是:每年下发实施效益工资范围、工资标准及总额和各阶段分配具体方案,全年开展“十比十看”竞赛活动,即比纪律看行动;比生产看进度;比管理,看效益;比产量看质量,比效益看成本;比贡献看交粮;比清欠看力度;比友谊看协作;比廉政看服务;比安全看措施。根据阶段评比和效益资金百分制考核,成绩在前5名给予表彰奖励,后3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同时也根据生产队土地面积和经营方式和种植作物基本相似的,分别划出10个结对竞赛小组,分别根据每阶段效益工资按劳动竞赛百分考核成绩,优胜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1996~2000年的5年间,农场共拿出效益工资360万元,调动了全场干部、职工积极性,推动了农场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