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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前锋农场公安保卫机构是伴随反修营的组建而诞生,1974年11月反修营设一名保卫干事。1976年,农垦公安系统归地方县政府,当年4月,抚远县政府批示范希祥为前锋公安分局副局长,当时有3名公安干警。
  1980年,农场公安分局隶属于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机构名称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前锋公安分局。1980~1981年分局副局长范希祥负责日常工作,有干警7人,看守警2人。1982年范希祥调出,张含荣任分局副局长。1983年12月,张含荣返城,当年12月30日王云和调入,任分局副局长,当时有民警11人。1984年9月,王云和改任分局教导员,贾泉基调入前锋分局任副局长。1985年5月,贾泉基调出后由教导员王云和主持分局日常工作。
  1986年12月11日,郭学军任分局副局长。王云和任教导员,刘学增任副科级侦察员(刑侦股长)。1989年,农垦组建交警中队,从地方权力划规农垦,前锋农场组建交警中队,按国家规定纳入公安系统管理。张志田、滕少林由交通科调入公安分局,张志田任交警队长,分局干警增加到12人。
  1990年,郭学军由农场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任命为分局局长,刘学增任副局长,同年3月,经请示农场党委,通过考试、体检、政审、面试、党委研究等,招收7名巡警。
  1991年6月23日,王云和调出,刘学增改任教导员,同年石晓杰任刑侦股长,王明启任治安股长。
  1992年,张红调入分局抓交警工作。
  1993年,高勇调入分局抓交警工作。
  1994年,张志田任分局副局长兼交警队队长,国东林任边防股股长(副科级)张艳玲任政秘股长(副科级),李建国任行政拘留所所长,屠宝生任消防股股长,段德才任政保股股长。
  1995年3月,石晓杰任分局副局长,滕少林任交警队队长(副科级),同年12月19日,分局20名干警中有6人首次被授予警衔,其中二督二人是刘学增,张志田,三督二人是郭学军、王明启,一司二人是屠宝生、张艳玲。
  1996年11月24日,张春志由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分配到分局工作。当年初分局体制有所变动,分局下设政工、治安、刑侦、交警中队、行政拘留所及社区三个。
  1997年,分局通过严格的文化考试、政审、择优录用6名合同制巡警,当年实有警力27人。
  1998年3月,分局根据《黑龙江省公安队伍建设1998~2000年规划》要求,为适应新的斗争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认真进行机构改革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机构,使警力向基层和实战部门倾斜,全面实行聘任制,实行警务制度改革,在局长负责制的领导下,推行双向选择。
  领导机构有局长1人,教导员1人,副局长2人,下设刑警中队、户政办、治安股交警中队、巡警中队、行政拘留、消防队等7个部门。场部地区5个警务区由5名包片民警分管,设2个警长,张艳玲兼分局工会工作。
  职责分工:局 长:郭学军 主持全面工作
  教导员:刘学增 主抓全面思想政治工作及党支部工作。
  副局长:石晓杰 主抓刑警队治安股及社区和法制工作。
  张志田 主抓交警队、巡警队、110、消防队、行政拘留所工作。
  人员构成:户政办
  主 任:张艳玲 成员:王振南、李 勇
  交警中队:队 长:滕少林 成员:张 红、高 勇
  刑警中队:队 长:国东林 成员:赵 宏、王兆学、徐学斌
  治安股:股 长:李建国 成员:李立群、陈广军
  巡警队:队 长:王明启 成员:徐永刚、邢亚全、李 彬、马佳东
  第一警区:张春志
  第二警区:代振波
  第三警区:屠宝生
  第四警区:张友杰
  第五警区:李学彬
  1999年完成了垦区机构改革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有17名干警通过严格考试,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2000年4月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在场招收消防队员9人。分局实有警力37人,其中在编干警8人,巡警10人,消防警9人,各警种健全。
             历年公安分局领导更迭情况表
               (1980~2000年)
  表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