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队伍建设
第二节 队伍建设
1980~1989年,前锋公安分局在农场党委和建三江农垦公安分局的双重领导下,紧密结合农场的实际,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农场的经济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
1980~1982年,由于公安局刚组建,条件差,个别人员文化素质低等影响,只能维持一些简单破案工作。在这个阶段,分局人员的工作热情高,吃苦精神强,骑自行车或走路办案是常有的事。1983年以来,分局根据上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三大战役,精心安排专项打击,集中优势兵力,“打现行、破大案”,全方位的稳定控制社会治安。1980~1986年,连续七年破案率达100%。
1990年以后,以局长郭学军,教导员刘学增为首的新一届领导,大胆尝试,冲破旧的条条框框,在工作中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调动了全员的工作积极性。1998年4月,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省公安厅提出的“三改、一块、两高”工作思路,即“三改:改变工作作风,改变服务质量,改变工作态度;一块:定块负责;两高:高标准、高要求”。
进一步实行警务制度改革,实行社区警务制度,由原来的三个警务区,分解为5个警务区,落实一警一区,警力下放充实到基层,做到小机关大服务,实行由静态管理型向动态服务型转变。
改革刑侦工作机制。实行队建制。加强刑侦力量,落实奖惩制度,提高侦破刑事案件能力和打击犯罪工作力度。1998年建立了110报警服务系统,落实并形成了“打、防、控”一体化的新型治安管理格局。
严格管理,强化教育。在队伍管理上,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具体从四个方面落实,一是抓制度建设,向素质要警力,不断充实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体系;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不失时机地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纯洁了公安队伍;四是大力开展“为民服务树立公安新风”和“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弘扬“东莱精神”。
1983年至2000年,前锋公安分局先后有12人次荣立三等功和各级授予荣誉称号及嘉奖187人次,分局1991年度被农垦总局公安局授予“标兵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分局党支部1997~2000年连续四年被农场授予先进党支部,1997年度政工股长张艳玲被农场树为“行业标兵”,1998年度刑警王兆学被评为垦区优秀团员,1999年分局局长郭学军被授予公安系统优秀干部,1998~2000年分局连续三年被授予垦区“目标管理优秀公安分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