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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政保

第五节 政保



  为了加强农场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于1980年,分局内部有专职抓政保工作人员。1994年,设立政保股,股长1人,主要负责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外宾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粮食科、物资科等三个较大的单位各设1名保卫干事,基层单位均设专(兼)职治安员。到2000年,全场有保干、治安员34人,负责各自单位的内部保安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分局政保股的指导。为了有效地加强对社会全面的控制,在健全基层治保会组织的同时,又采取公安分局干警分片包干的办法,强化了全场治安防范的检查指导。
  从1980~2000年以来,全场未发生过政治案件,分局根据农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保卫预案》、《突发生案件预案》的准则,负责对农场多次接待外宾、中央首长及地方领导视察及各类大型会议召开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2000年8月23日江泽民总书记来农场视察时,公安分局进行周密部署警力,较好地完成了各类警卫任务,受到上级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