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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案件侦破

第九节 案件侦破



  侦破“87.4.9”纵火报复案
  1987年4月9日,第四管理站发生了一起恶性报复纵火案,分局接到报案后,副局长郭学军积极组织力量赶到现场,经过细致地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犯罪分子是在4月9日凌晨3点,趁队长刘怀军一家人劳累一天正在沉睡中,用木头打碎卧室窗上玻璃,将一桶柴油泼向室内,并将燃烧的一个布团向室内投去,顿时燃烧起来,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造成重大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分局投入全部警力,经过全面调查,特别重点调查与受害者与站长有矛盾的站里人员,在掌握了充分可靠证据的基础上,于当天下午2点对重大犯罪缣疑人姜饶江进行了审讯,在充分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分子姜饶江供认不讳,仅用10个小时就破获了这起报复性纵火案。
  侦破“90.6.25”拦路强奸案
  1990年6月25日,农场正在召开运动会期间发生一起拦路强奸案件,犯罪分子十分嚣张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拦截一名妇女到东边松树林里进行强奸。分局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分成4个侦破小组,在分局长郭学军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控制交通要道,一面调查盘查,根据调查和被害人提供的线索查出鲁志威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在五队将鲁志威抓获,仅用了3个小时经过突审,鲁志威供认不讳,破获这起拦路强奸案。
  侦破“93.3.31”盗窃金柜现金案
  1993年3月31日,汽车队财会室金柜4万元现金被盗特大案件发生后,干警们放下迎接转干复习的书本,以案件不破不参加考试的决心投入破案工作。案件的现场只留下撬压痕迹和不全的足迹,破案指挥部决定分兵两路,一路公开的进行调查走访,在车队范围内进行,从时间上发现线索,一路秘密开展工作,围绕现场足迹和作案工具深入了解,最后确定车队工人李文军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突审,李供认了全部作案经过,仅用52小时就破获了建场以来首起特大入室盗窃金柜现金案。收缴了全部赃款,李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侦破“94.4.5”盗窃案
  1994年4月5日,农场水稻队发生一起二台495型座机,一台电焊机、一台发电机同时被盗,总价值达2万余元。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和现场勘查,并根据提供的线索,进行详细的现场分析,确定抚远县大鹏家庭农场的朱福贵等人有作案嫌疑,干警们当天夜里2点出发,由于春雪融化,道路泥泞,步行五里多路,赶赴到大鹏家庭农场,将正在酣睡的犯罪分子朱福贵等7人全部抓获并缴获全部赃物,经48小时破获此案。
  侦破“97.6”水稻苗被农药毒死案
  1997年6月,农场第七队李国平、孙金柱种植100亩水稻苗被农药毒死一案发生后,分局领导非常重视,亲自带领刑侦人员并聘请水稻技术员对案件现场进行详细勘查,确认这起秧苗受害是他人报复造成的。由于报案晚,又涉及到水稻专业技术问题,给破案增加了一定难度,况且这类案件又是建三江地区首例,因为案件涉及到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分局派出精干人员,先后2次到省技术监督局,3次到佳木斯水稻研究所,商检局等部门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鉴定,经过1个多月的周密调查取证,终将犯罪嫌疑人朱凤兰和她的女儿刘海霞抓获,保护了种植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