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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九章 检察

第一节 概况



  1989年3月组建建三江农垦检察院前锋农场检察室,配专职副主任1人。检察室的日常工作,在行政上归农场领导,业务上归属于建三江农垦检察院,并在其授权的范围之内开展辖区内的人民检察工作和直接协助建三江农垦检察院工作。
  1993年初,在农场机关体制改革中,检察室同纪委合署办公。1994年初,建三江农垦检察院曾提出“执法与执纪”部门应当分开单设,2000年的实际情况是,在农场内部仍然合署办公,对上对外检察室分设。
               历届人员更迭表
  表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