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司法工作 一、普法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于1986~1990年,开展了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农场和所属基层行政单位均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主要学习了“十法六例”、“十六法”、“两法两例”等三十多个专业法律、法规。据统计,累计授课2631小时,广播宣传416小时,出黑板报、宣传专栏、法制简报等267期,出动宣传车3台次,印发普法教材近1200份,培训骨干38人,全场受教育面达90%以上。为此,农场普法教育工作受到管局表彰,被授予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1991~1995年,根据上级要求农场组织实施了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其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机关、公检法司和安全、工商、物价、交通、卫生、防疫、土地、林业、审计等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和待业青年。主要学习以《宪法》为中心内容的各种专业法律法规。全场累计授课1024小时,广播宣传176小时,出黑板报、宣传专栏、法制简报164期,举办电视专题讲座8期,出动宣传车4台次,印发普法材料1263份,培训普法骨干43人。在“二五”普法期间,重点抓了“以法治场,以法治队、以法治企”工作,配合农场双文明建设,先后制定出队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把农场各项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1996~2000年,农场组织实施“三五”普法教育,结合上级要求对全场进行各种法律、法规系统教育,全场累计授课824小时,广播宣传107小时,出宣传专栏67期,出动宣传车3台次,印普法材料1084份,培训骨干36人。
在“三五”普法期间,重点抓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如何学习运用各种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并配合农场两个文明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把农场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首先通过执法人员考试,全场13名副场级以上的干部参加,平均在95分以上。2000年,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请分局普法办公室主任王宝忠授课,农场场长、书记等80余人参加了“依法治场”理论学习班。
这5年的普法教育,主要从三个教育方面入手实现三个方面突破。三个教育是:抓农闲季节对普法对象分类教育;大型会议前警钟长鸣教育;抓各行业主管领导的自我剖析教育。三突破是:培养大家在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对法律意识有新突破;在大力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有新突破;重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决策,依法管理有新突破。
1996年至1997年被分局授予“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二、人民调解
自1980年以来,农场在各基层单位相继建立起人民调解组织,到目前全场共有调解委员会38个,调解员116名,信息员2人。基层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一般民事纠纷的调解,疑难纠纷则由农场司法部门协助调解。农场以“小事不出队,大事不出场”为民调工作目标,先后建立了对基层调委会组织培训制度,目标责任奖罚兑现制度和季度工作例会制度。1995年,开始建立起调解档案,使全场民调工作逐步得到完善。据统计1980~2000年,全场共调解民事纠纷749件,调解成功率94.9%,防止矛盾激化37起,预防纠纷案件81件,避免非正常死亡18人次。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农场的社会稳定,使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原水利队后面居民区人口不多,但较复杂,曾是社会治安后进单位,也是各种民事纠纷多发区。自1985年以来,结合重点治理整顿,在全体职工家属中,普遍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先后制定了“队规民约”和行政管理制度,1990年改变了以往混乱局面。随着农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放开发力度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也越来越繁重。结合“三五”普法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实施基层依法治理工程,在维护社会稳定,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当年在维护职工利益的同时也依法维护农场的整体利益。孙某某是八队多年拖欠户,八队领导与法庭共同做孙某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法查封该户的粮豆,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以点代面,教育了其他的拖欠户,从而维护了农场的利益。
人民调解统计表
(1980~2000年)
表4-28
三、法律服务
自1993年以来,根据农场经济发展和对外联系的需要,司法科开展了部分法律服务项目。据1993~2000年的统计,共参予诉讼与非诉讼代理51件,清回欠款60余万元,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10家,代写各类法律事务文书260份,法律咨询708人次,协办土地合同、借贷公证等公证198件。
司法公证工作是从1995年开始的,农场司法科为管局公证处代办机构开展办证工作,设一名兼职公证联络员,参与农场对外的承包、转让租赁、劳务、买卖、收养以及计划生育、婚前财产、义务教育等公证项目,用法律手段保障集体和人身利益不受侵害,避免经济损失发生。1999年6月开通“148”法律专线服务以来,以热情服务、提供援助、上门服务和咨询为内容,为群众排扰解难。2000年担当法律顾问10家,到2000年底,先后为用户解决法律案件1390件次。如在1999年6月中旬,接到服务街李某某的“148”求助热线,问清地址和原因后,司法科副科长马上赶到现场,看到当事人李某某与王某某因债务纠纷而抢室内财产……经过对双方的调查和了解,先进行“调合”,调解无效,又采用法律手段依法上诉,公开裁决,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用器械相斗带来的不良后果。2000年担当法律顾问10家,解决婚姻、继承、赡养等各类纠纷97起,成功95起,成功率97%。2000年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代理12件。
为了增强全场人民的法律意识,到基层宣传公证知识。在2000年3月,经过一个星期的大力宣传和讲解,种植户都自愿到司法部门办理“生产资料借贷合同”公证、房屋买卖公证、授权委托公证等,确保办证质量,这次先后共依法收费1万余元,维护国家和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