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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电视

第四节 电视



  进入80年代以来,电视业在农场得到了迅速发展,到2000年底,电视入户率已达到80%以上,电视作为当代声、像传递信息速度最快,收视率最高的载体,它不仅受到人们普遍的热爱,而且得到了农场各级领导的普遍重视。近十年来,农场和职工对电视业的投资累计达100余万元,其中居民投入48万元,1992年8月农场购进一套1/2英寸录像机和索尼公司生产的“超8”摄像机,投资10余万元。1997年投资16万余元购进一套1/2高带编辑机和一台DP-200摄像机。1995年11月份,农场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居住场区800余户居民每户集资400元,居民共投资32万元。该地面接收站共转播12套节目(其中有中央台和省台、自办节目等)。1999年底农场投资2万余元购进一台3CCD数字摄像机,使农场自办电视节目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1995年以来,随着农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三生产队首先安装起地面接收站。1998年,农场又投入资金7万元改建了光纤联网,使场部地区居民能看上近30套电视节目。截止到2000年底,全场闭路电视入户达到1514户,占全场总户数的43%,没有安装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生产队和开发型家庭农场,都普遍的用上地面天线接收临近的转播电视台的电视节目。
  自1996年农场成立了广播电视局以来,场内自办电视节目逐渐正规化、经常化、系列化,天天都有场内图像新闻,就是生产的旺季和农忙时节,也从不间断,每年播出约400余条,其中图像新闻约占60%。为了提高农场的知名度,加强了对外宣传工作,开始积极向分局和农垦总局及省台投稿,年平均向外投稿80件以上,用稿50件以上。从1996年开始,每年都开办《农业技术》、《党的建设》、《家庭教育》和农场的各项活动及大型会议情况等电视专题报道,每年播出200期。为了配合普法教育,先后进行了《民法通则》、《宪法》、《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安条例》、《刑法》和其它专题法规电视讲座13期。为了弘扬北大荒精神,宣扬先进典型人物和农场各阶段的生产形势等,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优良传统教育,每年完成5~10部电视纪实片。为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自1997年,农场电视台开办了“点播台”节目,为寿诞、婚庆、聚会等吉庆活动提供了有偿服务,增加了喜庆气氛,满足了人们精神上的需求,这个节目受到场内外群众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