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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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求实存真的原则,记述前进农场1983年至2005年23年间自然和社会发展面貌,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为续编,上限始于1983年,下限断至2005年,为保持其完整,个别章节向前追溯。
三、本志主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体例编写。以志为主体各有专用。志前有概述、大事记,设自然地理建置、体制改革、经济、经营管理、政治、科教文卫、社会、人物8编,志尾设有附录、后记。
四、本志人物记述本着史家通例,生不立传。设有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录记之。
五、数字均以统计资料为准。专业性较强,统计部门没有的,以专业部门为准。
六、本志人名,一律直书姓名,不加褒贬词语。本志中“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都简称“总局”,“农垦建三江分局”简称“分局”;“国营农场建三江管理局”简称“管局”;“黑龙江省前进农场”简称“农场”。
七、本志资料大部分取自农场档案室,另有一部分专业志稿由有关单位部门提供和取之当事人口碑记录。